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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规定,拟订本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落实并执行本市公费医疗政策,承担区域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落实本市相关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在区域内组织实施,负责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工作;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平台建设,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等。

2.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1家参公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监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3人,实有人数13人;事业编制126人,实有人数114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42.57万元,比上年增加4,942.57万元,增长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2.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33.24万元,比上年增加4,633.24万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3,795.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92%;项目支出837.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0.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94%;卫生健康支出34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4%;城乡社区支出168.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0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08万元,主要用于: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经费等。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调研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120.6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91.91万元,增长23.79%。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792.4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事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298.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档案外包增量工作经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40.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6.67万元,增长52.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91.4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48.7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8.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8.37万元,增长0.00%。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8.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办经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95.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8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2万元减少5.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2万元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减少2.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0.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减少2.9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8.3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台,33.7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作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确保我区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开好局、起好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保障了我局基本的办公条件、各项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医保相关政策宣传到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4万元。评价结果符合绩效目标,深化了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二)医保中心档案外包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医保中心档案外包增量工作经费”项目进行档案的存储、整理和利用,项目绩效达到目标,推进了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了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单位决算报表